海关统计的进出口数据是否准确?海关总署回应
  • 发表时间:2018-02-09

  在12日举行的2017年全年进出口情况发布会上,有外媒记者提到质疑中国海关总署发表数据可信度的问题,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对此作出回应:海关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是国家宏观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海关总署都十分重视统计质量工作,把数据的真实准确作为统计工作的最高追求。

  发布会上有外媒记者提到:关于海关总署所发表的这些数据,到底可信度是不是特别高呢?因为我们现在看到有很多的报道是质疑中国一些省份所发布的数据,比如说辽宁和内蒙古自治区。之前在数据方面和很多其他外国也有相关的问题,因为其他的国家说他们所了解的贸易赤字的数字远远大于中国海关总署所发表的数据。

  对中国海关总署发表数据的准确性问题,黄颂平回应道:“对于您关心的海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问题,我这里做一个简要回应。海关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是国家宏观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我们都十分重视统计质量工作,把数据的真实准确作为统计工作的最高追求。”中国海关总署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作为统计依据,按照国际统计规则和标准将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列入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并运用数据分析手段筛查异常数据,对数据信息申报疑点企业进行统计核查。

  黄颂平表示,2016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等27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统计数据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向海关申报进出口信息弄虚作假,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以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同时,针对记者提到中国的外贸统计和一些其他国家的外贸统计数据不吻合的问题,黄颂平回应称,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联合国统计局推荐的统计制度,中国海关也是一样。在统计规则上,中国海关是采用了国际的统计制度。至于不一致的原因,黄颂平表示,各国的出口一般以离岸价格统计,进口一般统计的是到岸价格,这里面就有差异。还有转口的问题,比如说中国的货物通过荷兰转口,可能在中国统计出口地是荷兰,但是荷兰又转口到第三国,这样中方的统计就和第三国的统计就有差异。此外,还有汇率折算的差异、时间的差异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双边贸易统计数据不吻合的因素。

  最后黄颂平强调,201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公布,中国海关总署将继续依法依规加强统计工作,确保进出口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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